今年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纠治“四风”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好节日,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也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近期工作要求,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一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二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央、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要分析研判节日期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易发多发的违规违纪问题类型,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四要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相关人员针对性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闭环管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追求道德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立足监督专责职能定位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标准要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等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违规违法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宴请或旅游安排;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费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消费场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降低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标准、重点管控措施标准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虚于应付、敷衍塞责等行为和问题。要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突出问题。要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进出景区、高消费娱乐场所情况进行监控,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系统实时汇总可疑公款消费线索,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款购物、接待账目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反映“四风”问题线索,提升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监督举报“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积极性和参与感。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用好案件督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好做法,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依纪依规依法,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和监督执纪执法相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日报告”、“周处置”、“月办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先行处置,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轻微问题,依规依纪严查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典型问题,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高压态势。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检查范围,不得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发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选择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加节点通报频次,提高通报案例质量,确保震慑常在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开展整治,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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